山东省人民政府
关于高武高速商河至平原段
设站收费的批复
鲁政字〔2025〕106号
省交通运输厅、省发展改革委:
你们《关于高武高速商河至平原段设站收费的请示》(鲁交财〔2025〕37号)收悉。根据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现批复如下。
同意新建的高武高速商河至平原段收费期限25年。该路段设置收费站5处,名称分别为:商河西、临邑东、临邑北、陵城东、陵城南。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。
山东省人民政府
2025年7月15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山东省人民政府
关于高商高速青城西至大年陈段
(含高商黄河特大桥)及商河东至
张坊段收费的批复
鲁政字〔2025〕107号
省交通运输厅、省发展改革委:
你们《关于高商高速青城西至大年陈段(含高商黄河特大桥)及商河东至张坊段收费的请示》(鲁交财〔2025〕27号)收悉。根据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现批复如下。
同意新建的高商高速青城西至大年陈段(含高商黄河特大桥)及商河东至张坊段收费期限25年。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另行公布执行。
山东省人民政府
2025年7月15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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